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,充分发挥博士生指导教师和学院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主导作用,更加科学地选拔拔尖创新人才,严格落实责任,规范执行程序,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质量,根据《福州大学“申请—考核”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(2019年修订)》,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经我院学术分委员会讨论通过,特制订我院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的专业和学术要求。
一、专业要求
1、申请者硕士学位专业应为电气工程及相关学科。
2、本学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。
二、学术要求
申请人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:
1、须以第一作者(或导师第一作者,申请人第二作者)在EI或SCI检索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论文;
2、须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本学科领域CSCD检索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一篇。
以上论文应届生录用即可,需提交录用证明和论文清样,经硕士导师签字、加盖学院公章方为有效。
三、个人申请环节
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,经导师同意,于规定时间内向学院递交材料进行申请。地址如下:
福州大学闽候上街镇旗山校区电气工程学院(新楚楼)南208室 (邮编350108) 蒲善艳 收
联系电话:(0591)2286659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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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.09.30
附 申请材料内容
申请人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,经导师同意,于每年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学院递交以下材料进行申请:
(1)通过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《报名信息简表》、本人自述书(主要介绍本人学习、工作经历、科研情况等)。
(2)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(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)的书面推荐意见。
(3)本人有效身份证、学生证复印件;本科和研究生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(应届硕士生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须在入学前补交);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、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,境外所获得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。
(4)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、探索思路和计划;
(5)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,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详细摘要和研究进展。
(6)本人已公开发表(出版)的学术论文(专著)的复印件;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,包括课题、发明专利、获奖证书等复印件。
(7)硕士阶段成绩单(加盖培养单位公章,若为复印件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)。
(8)英语水平证明材料;
(9)政治审查表(由所在学校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)
(10)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一经发现弄虚作假,将取消其考核、录取资格或录取后取消学籍。